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成效显著:塔城道教
为减轻疫情给企业造成的短期资金流动性不足的经营压力,解决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后顾之忧,新疆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系统认真落实地委、行署决策部署,出台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纾解企业困难、保障缴存职工权益塔城道教。
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副书记、主任薛梅介绍:“我们尽量把这些业务从线下搬到线上,让企业和缴存职工能通过电脑或手机申报,再由我们线上审批,这样能最大限度让企业和缴存职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同时,我们也考虑精简办理的要件,通过容缺后补这种办理方式,为这个企业和缴存职工给予更多便利塔城道教。”
据了解,塔城地区公积金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可按规定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塔城道教。缓缴期间不视为断缴,缓缴企业职工享受正常连续缴存职工同等的提取和公积金贷款权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相关征信部门,执行期限为2022年12月底。缴存职工持租住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乡(镇、场)商品住房的最高提取额从1万元提高至2万元。
薛梅讲:“12月4号,行署再次颁布了13个方面的助企纾困政策,公积金中心依然是秉着为民服务的理念,把这项政策贯彻好,执行好,落实好塔城道教。下一步,我们会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理念,更好地为广大缴存职工做好服务,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公积金服务。”
截至目前,塔城地区全区单位缓缴视同连续缴存累计缓缴企业 27个,缓缴职工数 351 人,缓缴金额单位 93.36万元、个人 93.36 万元塔城道教。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总笔数16 笔,不作逾期处理的货款余额 237.38 万元,不作逾期处理货款应还未还本金额12.88万元。提高租房提取额度,享受租房提取政策的人数 1158人,提取金额1768.11万元。(加米拉 热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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