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最新征地公告:十堰道教
10月12日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
张湾区两则征收土地公告
附补偿安置方案
内容如下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2022〕7号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十堰市张湾区2022年度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22〕1528号)文件,湖北省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10月9日批准同意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办理征收土地手续十堰道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1条和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征收单位: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
二、用地项目名称:十堰市张湾区2022年度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三、征收土地地点: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胡家村、熊家湾村,拟申请用地总面积10.3203公顷,其中农用地6.7876公顷(含耕地1.0462公顷),建设用地3.5327公顷十堰道教。按权属和地类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0.3203公顷,其中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6.7876公顷(含耕地1.0462公顷)、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3.5327公顷;土地用途为其它商服用地用地,四至边界见《土地勘测定界征收范围图》。
四、征地补偿标准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十政函〔2020〕8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农业人口安置途径采用货币安置为主,社会保险安置为辅的方式十堰道教。
特此公告十堰道教。
2022年10月12日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2022〕8号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十堰市张湾区2022年度第1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22〕1529号)文件,湖北省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10月9日批准同意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办理征收土地手续十堰道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1条和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征收单位: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
二、用地项目名称:十堰市张湾区2022年度第1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三、征收土地地点: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路街道谢家村、人民广场社区,拟申请用地总面积2.9919公顷,其中农用地2.6307公顷、建设用地0.3612公顷十堰道教。按权属和地类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6958公顷,其中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2.5830公顷、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1128公顷;国有土地0.2961公顷,其中国有农用地0.0477公顷、国有建设用地0.2484公顷;土地用途为其它商服用地用地,四至边界见《土地勘测定界征收范围图》。
四、征地补偿标准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十政函〔2020〕8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农业人口安置途径采用货币安置为主,社会保险安置为辅的方式十堰道教。
特此公告十堰道教。
2022年10月12日
来源/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大杨 责编/千阳 终审/晓芳微信广告合作/07198118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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