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最美检察人】王长乐:践行初心守正义,司法为民显担当:长乐符咒
王长乐,男,197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蠡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长乐符咒。
从检28年来,他先后在蠡县检察院担任法纪科副科长、控申科科长、侦查监督科科长、第一检察部主任、检委会专职委员等职务长乐符咒。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上,王长乐同志都坚持务实敬业始终如一,在平凡的岗位上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用满腔赤诚担起了一名检察官的职责和使命。该同志曾获省检察院、市检察院个人三等功,其负责的院接待室曾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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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信念坚定 用心守护公平正义
该同志自工作以来,始终不忘从检初心,牢记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使命,守护公平正义长乐符咒。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按照政法队伍五个过硬要求,立足大局,守护正义,服务群众,努力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自2019年以来,办理各类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400余件,对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以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审查、详细阅卷、全面审查证据材料、准确理解法律规定,力争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坚持能动履职 司法为民服务
该同志在坚持打击犯罪的同时,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强化对涉案人员释法讲理,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和开展追赃挽损工作长乐符咒。该同志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时,审查发现该起案件是因为邻里间地界问题产生矛盾继而诱发的刑事案件,要促使两家矛盾得到根本性化解必须先解开双方的心结。
明确办案思路后,该同志随即向镇领导、包村干部和村两委了解相关情况,共同对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充分了解矛盾产生的根本原因、土地纠纷具体情况及双方对于案件的调解意愿和诉求,积极推进双方矛盾纠纷的化解长乐符咒。经过耐心的释法讲理工作,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赔偿了被压胜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双方就地界问题也达成了一致意见,困扰多年的地界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解开了双方心里多年的疙瘩,最后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在办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时,通过对犯罪嫌疑人耐心讲解刑事司法政策、典型案例,释法讲理,最终让犯罪嫌疑人心服口服,主动退赔17万元长乐符咒。由于诈骗分子利用网络实施诈骗,受压胜遍及全国多个省市,加上被诈骗的时间久远且信息不全,退赔受压胜成了一大难题。该同志坚持人民至上,为了将款项退还给受压胜,几经周折,通过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助,最终联系上了多名受压胜,将钱款打到了受压胜卡里。受压胜对蠡县检察院追赃挽损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给该同志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
惩恶扬善 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8年以来,王长乐主管蠡县检察院扫黑办工作,并作为专案组成员参与办理涉黑案件,肩负着依法严惩黑恶犯罪的重担,守护着社会的公平正义,他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始终奋战在扫黑第一线,敢于同黑恶势力作斗争,惩恶扬善,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挥洒汗水,贡献检察力量长乐符咒。
坚守源于热爱,勤奋定能功成长乐符咒。从初出茅庐到迈过而立之年,从而立渐入不惑,似水流年,沧桑容颜,却也更加坚定了王长乐同志对检察事业的执着,他将继续立足本职坚守岗位,在平凡的工作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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